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而2009.3月初我因债务问题不得已将房转让给了另一个人,说我有欺诈行为。请问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而2009.3月初我因债务问题不得已将房转让给了另一个人,说我有欺诈行为。请问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我2008.10月租了一个服装店面,2010年到期。当时他说到期可以续签。而2009.3月初我因债务问题不得已将房转让给了另一个人,而此时也该交房租了。他们在于房主的接洽中得知:这个房子是楼上网吧向物业管理处租下的,而网吧有可能在2010年到期后不续签这个房子。也就是说我转出去的服装店面也就有可能在2010年不续签了。此时从我手中租房的他,要起诉我,说我有欺诈行为。请问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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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a 热心网友

    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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