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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原房主的名字,卖方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还有我今后出售这样的房子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才能成交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买的2手房子, 82个平方,土地使用证是原房主的名字,房产证已经过户 有人说不过户土地使用证也行,我想问一下不过户,假如以后我房子要卖是不是不能卖?或者拆迁有影响?卖方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够把土地证的使用权类型转变成出让的性质呢?如不转变性质对我有何影响?如果以后要是拆迁能够享受同商品房的同样的拆迁待遇吗?还有我今后出售这样的房子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才能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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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热心网友

    不同标的有不同的使用权,以土地为例: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而并非是从业主办理“两证”时起算,因此,购房业主对土地的使用年限,肯定要少于法定最长年限。周先生给他派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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