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有一条款“卖家同意买家可以自行指定过户到他人名下”。由于本人有违约记录,如果业主不同意
本人购买一套二手房,合同中有一条款“卖家同意买家可以自行指定过户到他人名下”。由于本人有违约记录,无法办理按揭。因此我通过我指定过户表哥名下,并由我表哥办理按揭。这种情况是否可行,是否需要业主同意。如果业主不同意,我是否可以起诉业主违约,并赔偿我的损失。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
付了2万定金,业主在原签署合同的交易过户日期期限的最后一个星期突然反悔不卖了,不仅不付违约金也不付中介费
-
已签二手房购房合同和过户日期,业主不卖了我可以要违约金吗
答: 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签署了过户日期,就要按照合同执行,一方延期办理就要赔偿对方违约金。如果卖方不想卖房了,就要双倍赔付买房定金,并承担所产生的一系列损失。至于中介这边,退...
-
已签二手房购房合同和过户日期,业主不卖了我可以要违约金吗
-
【融创外滩壹号湾】 那些说按合同交房的置业顾问们,出来走两步,说一说违约怎么赔偿业主。
答: 你好 按合同办 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违约赔偿
-
【中电海湾国际社区】 不能按合同交房,必须给业主支付违约金
答: 按照合同来办理,不行就上法院
-
【新力铂园】 有签了合同的业主吗?逾期交房每日十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是不是有点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