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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现在都没去办土地使用权过户,但是我有当时房屋买卖合同和证人。我要怎么做才能把房子要回来?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1997年在肥西206国道边上从上家买的2间平房,房子是上家从乡政府买的地盖好的,买房子时上家把买地的收据都给我了,乡政府开的是土地出让金收据,后来因为收据被我搞丢了,一直到现在都没去办土地使用权过户,但是我有当时房屋买卖合同和证人。现在206国道肥西这边拆迁,我买的房子也在拆迁之内,政府是拆一还一,但是镇政府的档案还是上家的户名,我就想问下这房子拆过是还给谁?要是还给上家,我要怎么做才能把房子要回来?现在上家肯定不会跟我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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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8 热心网友

      房屋土地使用权是多长时间?  1、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住宅用地的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2、现在有关方面要求将新房土地使用权改为50年,有可能是开发商获取的土地不是住宅用地,而是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其土地出让金的金额是不同的。  3、如果是开发商要求改年限,可以要求退房、要求经济补偿或举报投诉;如果是当地的房管部门要求改变年限,可以向有关方面投诉,诉求当时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或者开发商卖房时为何没有告知?要求有关部门解决此问题,给一个明确、满意的答复。  4、房屋土地使用权计算时间是从国家把土地下放给开发商那一天开始计算,并不是从买回去之后开始计算。  5、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6、《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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