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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买了一所二手房,有没有第二套房子以及个税,其实我们谈的是个税不是我们承担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买了一所二手房,名字用的是我父亲的,当时买房之前我们口头问过原房主有没有第二套房子以及个税,原房主说没有,之后由我承担过户费以及之前的水电费,立下一个协议是有我承担买房税收,当时因不懂税收是所指的过户费,过户前已付原户主28万人民币,还欠七万,给原户主写了个七万的欠条,可过户后一查原户主有两套房子需要交2万元的个税,其实我们谈的是个税不是我们承担,而且之前只是口头说过,请您看下我需要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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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9 热心网友

    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交纳相关的税费,具体来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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