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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新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时直接将名字改成我的?那应该怎么操作才能比较省钱?还是等新房子下来再去过户?

房子是我奶奶的名字,奶奶现已去世,去世前已经将房子公证赠与我。现房子面临拆迁,我是否可以在新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时直接将名字改成我的?如果不可以,那应该怎么操作才能比较省钱?是现在就去过户还是等新房子下来再去过户?感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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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7 热心网友

    如果能直接过户最好,如果不能的话在办理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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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属于不动产交易,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条件。当事人买卖房屋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产权不发生转移,但这并不意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仅仅是房屋产权转移的要件,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标的义务。”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是出卖人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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