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面积补差影响***吗?有没有网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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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退房的条件:1、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假如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2、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假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3、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假如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朝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赔偿金。4、按揭未获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引发不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引发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5、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清楚表明,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6、面积误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四条清楚表明,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7、质量瑕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清楚表明,假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8、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九条清楚表明,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并可向出卖人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9、迟延交房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通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较低的交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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