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过户更名 > 我母亲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母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拆迁补偿协议书应该由那个子女签?

我母亲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母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拆迁补偿协议书应该由那个子女签?

请问律师:我母亲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但已去世多年,留下四个子女,母亲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拆迁补偿协议书应该由那个子女签?如何与拆迁办签?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6****5 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该房产的一半应当由男方(即继父)的子女、父母、配偶继承,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未再婚,则另一半由女方(即母亲)的子女、父母继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