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及提取】我夫妻二人于2018年4月份在临潼购买二手房一套,过户后房产证登记的是我妻子名字,我夫妻二人在临 _西安
我夫妻二人于2018年4月份在临潼购买二手房一套,过户后房产证登记的是我妻子名字,我夫妻二人在临潼同一家央企工作,单位均给缴纳公积金,我妻子是陕西户口,在陕西西安市缴存,而我是山东户口,在山东潍坊缴存,买此房时我妻子已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在审核办理中,我想向贵单位咨询的问题是:1.我的公积金是否可以转移到西安市缴存?2.转移手续用不用我回潍坊办理?3.若能转移到西安市缴存,我自己的公积金是不是随时可以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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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职工在西安公积金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按月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后可接收外地公积金转移,西安公积金中心开通了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若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也开通此项业务,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在西安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下载表格《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书》一式两份(归集缴存业务表格里查找),到西安单位开户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即可。2、符合《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中相关条件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详情请在西安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政策法规板块查阅。祝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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