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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规定卖方三个月内无法办理房产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我先首付房屋总价30%给卖方,如果卖方不赔偿我订金

今年3月看中一套房子,该房子未办理两证。当时在中介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合同规定卖方三个月内无法办理房产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我先首付房屋总价30%给卖方,卖方交钥匙给我入住,待两证办下来后再办理过户和贷款手续。现在卖方因经济问题,提出不再卖该房子,签订合同十我交了一万元订金给中介,订金卖方未收取,中介收取。合同中另外规定卖方违约赔偿我订金。如果卖方不赔偿我订金,中介收取的订金也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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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热心网友

      如卖方所售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办理,则无法办理过户,只能通过预售转让的方式办理转让手续。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再比如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卖方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如果卖方的贷款银行同意也可以办理同行的转按揭,贷款银行允许就可以上市出售。  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类似于第三种情况,一些大的房屋中介机构或股份制银行提供一种跨行转按揭业务,以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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