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左邻右里小区的业主,小区分期开发,分期交付,目前仍在开发。小区一、二、三期交付后,关于法规上规定的属于全体业——南京
我是左邻右里小区的业主,小区分期开发,分期交付,目前仍在开发。小区一、二、三期交付后,关于法规上规定的属于全体业主15%比例的车位,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一直都没有向业主明确范围,另外物业公司所要收取的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在收取前也没有向业主公式所收取车位管理费用的支配方式,还有要业主交车位管理费的时候不签任何的协议,车子在小区出了问题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责任,物业公司的说法就是收取的费用只负责向业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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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关于车位收费,南京有明确的标准,而物业管理公司在收费的同时也应尽到相关的职责。所以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业主拒交,物业公司堵门都是违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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