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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能不能把房屋再要回来?还有他这十年也一直租赁着,这段时间的租赁费怎么算?

我父亲有套门面房,2004卖给了当时租赁的人啦,由于他把水跟电都弄断了,还把房间弄的很不像样我爸出于无奈就卖给他了,低于市场价格很多!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签订了买卖合同。我想问一下,现在我们能不能把房屋再要回来?还有他这十年也一直租赁着,这段时间的租赁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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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9 热心网友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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