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原来老家的房子拆迁了,土地证是我爷爷的,现在安置房拿到了,想直接领我的名字,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

原来老家的房子拆迁了,土地证是我爷爷的,现在安置房拿到了,想直接领我的名字,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

原来老家的房子拆迁了,土地证是我爷爷的,现在安置房拿到了,想直接领我的名字,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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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9 热心网友

    您好! 现在无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 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无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 目前实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 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二、维权的方式 现在主要是两种方法: 1.行政复议 2.协调 所以,村干部要是来提拆房子的事情,您就拿出房屋安置协议,按照协议上的补偿条件跟他们谈条件。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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