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网 > 武汉房产问答 > 在武汉电脑城开了个小店,个人的社保两三年前工作的单位给缴纳了三个月的,到哪里去开具这些证明呢?

在武汉电脑城开了个小店,个人的社保两三年前工作的单位给缴纳了三个月的,到哪里去开具这些证明呢?

本人女性,未婚,在武汉电脑城开了个小店,经营电脑耗材之类的产品,今年是第三年了,目前仍在经营中,每月缴纳国税800元,地税520元,个人的社保两三年前工作的单位给缴纳了三个月的,(之后自己没在原单位做了,社保就停交了),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在武汉市买房呢?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到哪里去开具这些证明呢?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社保的缴纳方式是: 一、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二、如果劳动者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缴纳社保的资料: 1,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