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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购房全款后,该套房产被法院查封,开发商无法交付房产,买受人应当如何维权?

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购房全款后,因开发商另案纠纷,该套房产被法院查封,开发商无法交付房产,也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买受人应当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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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纠纷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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