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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通过中介买房时碰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和中介签了一个意向合同,请问我能要回我那两万吗。

我在北京通过中介买房时碰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和中介签了一个意向合同,写明我定下了某套房子,押金两万,合同上写的是定金两万,中介给我的收据上写的是订金两万,无第三方证人,我的收据还在。请问我能要回我那两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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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热心网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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