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居住了近三年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拿到停车位的小车还不给停放到小区里面去,难道业主们自己的地盘还没有这个权利?
我所居住的小区,运作居住了近三年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小区物业竟然自行在小区内道路旁等划停车位收取每月60元的小车租车位,没有拿到停车位的小车还不给停放到小区里面去,难道业主们自己的地盘还没有这个权利?请问李波律师解决最佳方法和引用哪些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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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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