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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为“涂销抵押后按揭付款”。但是买卖合同上写明卖方违约需支付买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违约金(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10%)官司打赢后是否一定能获取到赔偿?

您好: 我于2013年7月与卖家签订《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交易方式为“涂销抵押后按揭付款”。我已经获得银行《同贷书》。卖方现在不愿意卖方,想私下和解,并支付我已支付的定金2万元、按揭费1万元、中介费1万元。但是买卖合同上写明卖方违约需支付买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违约金(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10%)。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起诉卖家是否有十足胜算,官司打赢后是否一定能获取到赔偿?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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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f 热心网友

    这个按照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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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9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即合同生效,合同当事人须履行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约定责任,也有法定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在合同中约定明确,按合同约定承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按合同法、担保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来判定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形式,比如:在建立合同关系时交付了定金,交付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返,收取方违约则要按交付定金额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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