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式为“涂销抵押后按揭付款”。但是买卖合同上写明卖方违约需支付买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违约金(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10%)官司打赢后是否一定能获取到赔偿?
您好: 我于2013年7月与卖家签订《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交易方式为“涂销抵押后按揭付款”。我已经获得银行《同贷书》。卖方现在不愿意卖方,想私下和解,并支付我已支付的定金2万元、按揭费1万元、中介费1万元。但是买卖合同上写明卖方违约需支付买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违约金(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10%)。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起诉卖家是否有十足胜算,官司打赢后是否一定能获取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