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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老房拆迁,按拆迁政策实际算四人(我嫂子也可以算一个名额)年新房交付了,有没有权利?居住权或所有权?

03 年老房拆迁,当时户口本上有三人(父亲、哥哥和我),按拆迁政策实际算四人(我嫂子也可以算一个名额),这样获得了一套两居室和部分补偿款。同年父亲与后老伴结婚,一家人相处还比较融洽。06 年新房交付了,在我和哥哥不知情的情况下,父亲和继母拿了钥匙,装修,然后借给了继母的弟弟一家居住。由此一家人开始不和,后我们身份证过期,继母却一直拿着户口本从中作梗不让办,说是要办必须把户口迁走。我的问题是:我和哥哥对于这套回迁房在法律上有没有权利?居住权或所有权?如何主张?请诸位法律达人不吝赐教,多谢!说明一下,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拆迁前我们父子三人居住多年,98年哥哥结婚后搬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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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0 热心网友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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