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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早就过了只能一周一周的顺延,她给我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时并未说明是小产权房无法买卖,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才能把钱要回来

我朋友15年在我这向我弟弟借款几十万,用于她老公工地施工到至今一年多本息都没有付,期限早就过了只能一周一周的顺延,一问就让等,没有担保人,她给我的房屋抵押合同借款时并未说明是小产权房无法买卖,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才能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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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热心网友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您将按揭房产再抵押的合同行为,如果未经银行同意,则属于无效合同行为。此时您与借款公司的借款主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您仍需偿还借款,但对方对房产无优先受偿权。如果您再抵押的行为事先经银行同意,且是用已还清部分的份额抵押的,那么在您无法偿还债务时,借贷公司可以诉请拍卖您的房屋,就其所拥有的抵押权份额优先受偿,银行优先受偿另一部分。如还有剩余则属于您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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