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其他 > 成都法律纠纷 > 经营场所是租赁的,装修等一切赔偿都归甲方(房东)请问如果真拆迁了,我能拿到停产停业赔偿吗?

经营场所是租赁的,装修等一切赔偿都归甲方(房东)请问如果真拆迁了,我能拿到停产停业赔偿吗?

你好,我是个体户,经营场所是租赁的,签合同时有一条是:“如遇拆迁房屋、装修等一切赔偿都归甲方(房东)所有”。请问如果真拆迁了,我能拿到停产停业赔偿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x****6 热心网友

      租赁合同中房屋装修问题:  (一)租房屋装修问题,我国法律虽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在民法理论上观点基本一致。一般认为房屋装修应当属于添附的一种,即附合。房屋装修虽然构成附合,但并不能当然地被不动产所有权吸收。而应侧重于合理有偿的原则处理好房屋装修。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所以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