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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6月动迁分得二套动迁安置房,本人名下就只有这二套动迁房,属于二套房吗?需要交房产税吗?

我于2014年6月动迁分得二套动迁安置房,本人名下就只有这二套动迁房,无其他房产。请问:属于二套房吗?需要交房产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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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0 热心网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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