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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购买门面首付了11万元,婚后办理产权证在一方名下,请问如何计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的增值部分。

婚前一方购买门面首付了11万元,婚后共同按揭16万元,婚后办理产权证在一方名下,还有6万元的银行贷款没有还清,现在门面现值是169万元,请问如何计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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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8 热心网友

    按揭贷款所购房产,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款,根据合同上的相关条例来办理,开发商违约,错不在自己,可以依据合同条例,要求开发商退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以下明确规定: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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