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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我们与某公司签的一个月的合同,我想去结算这一周的工资,和要回押金(工本费,是否能要回?

你好李律师,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与某公司签的一个月的合同,工资按月开,但是我们干了一周的活,发现这个公司总是找借口让我们换工作,说我们做的不合格。明天我想去结算这一周的工资,和要回押金(工本费,工作品费,工作证费)是否能要回?谢谢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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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4 热心网友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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