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买房 > 广州购房建议 > 今天去售楼处问询的时候~遇到跟我一起买房的人~才知道~原来我们签订的是购房协议书~售楼处说我们要是一次付清房款才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签的人说合同上写的是房子使用年限从2000年算起~70年产权~可是

今天去售楼处问询的时候~遇到跟我一起买房的人~才知道~原来我们签订的是购房协议书~售楼处说我们要是一次付清房款才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签的人说合同上写的是房子使用年限从2000年算起~70年产权~可是

今天去售楼处问询的时候~遇到跟我一起买房的人~才知道~原来我们签订的是购房协议书~售楼处说我们要是一次付清房款才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签的人说合同上写的是房子使用年限从2000年算起~70年产权~可是我们是去年3月交的房款~那13年的产权就这么没有了~问售楼处~她们推给经理~可是经理借故出去不回~我们要求退房~他们不给退~请问他们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该如何维权~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