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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的房子在拆完了近三个月后在镇政府相关部门的周旋下才开始建房。得到的答复是所有拆迁户住宅地属于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我能够拿回自己的建房手续吗?

我是2000年**电线的拆迁户,由于当时缺乏经验,在无任何白纸黑字的情况下按照村镇领导的安排在指定时间搬去指定住宅规划区。由于当时有人举报说新住宅规划区属于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所以我们的房子在拆完了近三个月后在镇政府相关部门的周旋下才开始建房。在这之后拆迁户多次去镇政府交涉要求补回当初的建房手续,得到的答复是所有拆迁户住宅地属于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政府不会要求你们拆除,你们可以一直住下去,但建房手续不可补办。十年过去了,我能够拿回自己的建房手续吗?恳请热心律师帮忙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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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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