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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签的购房协议 请问一下诸位律师,都是一期工程,购房协议都在开放商那,我手里只有一万元定金的收据

本人在2010年6月在乡镇上预定了一套期房,当时签的购房协议 958一平 交了1万块钱定金,协议上说2011年8月交工。但是一直到2011年8月,一期的房子其他的楼房都差不多盖好了,我预定这栋光打好了地基。房子从今年3月份开始动工了 但是最近开发商说要给我们预定这一栋房子的业主涨钱 涨到1558 。我请问一下诸位律师,都是一期工程,别栋的楼房不涨钱,光我预定的这一栋涨钱,这合理吗?当时签协议的时候,购房协议都在开放商那,和他要 没给,我手里只有一万元定金的收据,现在我该怎么办?请律师朋友们,帮我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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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两个选择:第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就是解除合同,然后对方双倍返还你定金。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因此,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是不能两者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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