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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下班后将摩托车停在自家楼下被盗( 而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却是一次收一年的,我是否可以状告物业公司赔偿

2013年1月23日晚七点,我老公下班后将摩托车停在自家楼下被盗( 本小区分为两部分,东区和西区,西区什么设施都有,而东区没有车棚,没有路灯,一到晚上漆黑一片,而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却是一次收一年的,)我是否可以状告物业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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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3 热心网友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等的规定,物业公司负有保障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秩序,提供安全管理服务的义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应当同时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因此,即使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也仍然对物业小区的治安秩序负有管理义务。如果违反义务,对车辆被盗存在过错的,物业公司也应当对车辆被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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