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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3年9月当地法院确认所有权归我本人所有,我去建设局办理产权证明,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依然可以办理产权证。

本人于1996年7月在县公安局购买一存车场,由于特殊原因所有权名字写错,于2013年9月当地法院确认所有权归我本人所有,我去建设局办理产权证明,但是他们找我要五证,由于购买时间过长找不到五证,请问这种情况是否依然可以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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