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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12年2月在**全款买了套住房,然后口头承诺是7月份交房。可以申请退房或者要求什么赔偿吗?

律师您好我于12年2月在**全款买了套住房,由于是期房,开发商当时说因为一些事情说过几天会通知我们签合同,然后口头承诺是7月份交房。现在10月份了,一再延期交房日期。合同现在都没签,也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我深深感到受到了欺骗。可以申请退房或者要求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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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热心网友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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