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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在02年买了一农村房屋,当时房主也同时把土地转让给我,按法律我是否应该享受开发商补贴待遇?

我是信阳潢川农村户口,只因在02年买了一农村房屋,当时房主也同时把土地转让给我,那时间要向国家交税及农村各项费用由我承担,两家达成协议,以后如果因土地有什么待遇我同样享受;现在这份土地部分开发,开发商补助被原房主所得;从02年我一直享受国家对土地补贴,有国家补贴证明;请问:按法律我是否应该享受开发商补贴待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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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7 热心网友

    农村土地补偿款纠纷,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不找法院。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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