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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年10月份在锦州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把房子抵押了,到去年10月份抵押登记到期了,到去年12月份就开始不给利息了

我前年10月份在锦州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把房子抵押了,到去年10月份抵押登记到期了,就没续,一直都在给利息,到去年12月份就开始不给利息了,我只有这一套住房,他们通知我要拍卖。我想问一下,我现在想保住住房,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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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分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只有登记了,抵押权才设立)和以登记为对抗要件(即使不登记,抵押权也照样设立,但只能对抵押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1、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为: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为: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进行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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