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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于2006年跟单位上的同事签订了一份2手房买卖合同,在过户手续办理期间,但是在最后一步房产证过户签字的时候

我的父亲于2006年跟单位上的同事签订了一份2手房买卖合同,在过户手续办理期间,前期一直很顺利,包括房契都已经过户到我父亲名下,而且对方又是一个单位的熟人,所以就一次性把购房款全额付给了对方(有收据)。但是在最后一步房产证过户签字的时候,对方却闹起了失踪,前几年还偶尔接下电话敷衍几句,近几年连我父亲的电话都不接听。为此事我找过房产局,司法局,法院,**局,都没有给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希望吧里的朋友能给些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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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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