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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买商品房将户口转为非农集体户口,请问土地补偿款是不是和其他村民同等权利?组里不给

我原先是农村户口,2004年买商品房将户口转为非农集体户口,现在我们组的集体土地被向家坝水电站淹没,请问土地补偿款是不是由组长或村民代表说的算,我能不能分,如果可以我是不是和其他村民同等权利?组里不给,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期待您的答复,万分感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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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如果是合法取得的房子,那么补偿标准应该是相同的,但具体的补偿数额需要结合房屋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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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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