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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的疏忽将我本人以及孩子的拆迁协议和我嫂子的协议签到了一起,所以拆迁补偿款都打到了我嫂子的账户上,是不是可以追求她的刑事责任呢?

因为2001年拆迁,公社的疏忽将我本人以及孩子的拆迁协议和我嫂子的协议签到了一起,所以拆迁补偿款都打到了我嫂子的账户上,共计18万多元,我找到她索要,她不给,现己过三年,安置房都已经下来,可我无力购买,这种情况我可以上诉到法院要求她退还我拆迁款已经三年的银行利息吗?另我是不是可以追求她的刑事责任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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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 如果有拆迁协议的话,就一切都好说的。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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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拆迁安置房补偿由于地区不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1、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当地政府应当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3、建议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拆迁安置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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