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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签了一块地皮租赁合同15年,如果丙不给就上法院告丙,丙手里有地皮租赁合同和15年甲的收地租收据

甲和乙签了一块地皮租赁合同15年,每年3000元。乙和丙一起借钱6万元在这块地上盖房子,房子盖好后乙把合同给了丙,拒绝还6万元欠款和每年向甲交地租3000元。丙自己还了6万元欠款,用房子租金交给甲每年3000元地皮钱。10年后乙知道丙房屋可以租18000元,就向丙要后5年每年2000元,如果丙不给就上法院告丙,丙手里有地皮租赁合同和15年甲的收地租收据,乙能否要到每年2000元,这套房子后5年是谁的,丙是否应该给乙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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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热心网友

    一、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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