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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新的国家规定如果不转社保企业将不能用于企业资质,合同是兼职咨询合同

2014年4月我与一建筑企业签订了建造师兼职咨询合同,合同规定注册成功后一个星期内支付两年的咨询费用给我。2015年2月建造师注册成功。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费用,理由是2014年11月发布公告、2015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的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需要把原公司的社保转到他们公司(我在国有企业上班,不能转社保。合同中规定不转社保)。所以产生纠纷。 该建筑企业理由:新的国家规定如果不转社保企业将不能用于企业资质,属于不可抗力,所以有理由拒绝支付费用。 我个人看法:合同是兼职咨询合同,在乙方义务中没有规定证件必须满足企业资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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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7 热心网友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社会保险法》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作了如下相关规定: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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