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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又另招了一班管理人员,请问我们处于这种该怎么办,有没有补偿。或者在公司另换工作又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打工快三十年了,做管理就二十七年了,现在是厂长,现在公司生意又不是很好,老板又另招了一班管理人员,想把我们这班管理者换了,但公司也不直接说要我们走人。请问我们处于这种该怎么办,假没自己辞工走有没有补偿。或者在公司另换工作又该怎么办。而且在公司都有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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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但可能面临仲裁时效的诉讼风险。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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