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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很多情况是个别管理或几个管理认为不满意评差,直接参与在绩效工资中扣除(也就是扣钱或罚款道理都一样)与公司制度进行处罚有什么差别

现在很多公司推行绩效考核,说白了很多情况是个别管理或几个管理认为不满意评差,直接参与在绩效工资中扣除(也就是扣钱或罚款道理都一样)与公司制度进行处罚有什么差别,这样的绩效考核是不是能得到政府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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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8 热心网友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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