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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次性买的商品房,但是合同上写的是3月31号,房产证还是没办下来,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及赔偿损失

我一次性买的商品房,1月份接的房,但是合同上写的是3月31号,即便如此,现在9月21号了,房产证还是没办下来,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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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合同上是有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间的,可以根据初始时间跟开发商或者房管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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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1 热心网友

      签订买房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房,或者买房在赔偿房总价20%违约金情况下也可以退房。   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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