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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关于物业和开发商维权问题我约在2009年购得一商品房,此期间每次下大雨都要通知物业,请问作为业主该如何正确维权?

房屋漏水关于物业和开发商维权问题我约在2009年购得一商品房,到2012年入住,一次台风过后,发现卧室飘窗墙体处开始大量渗水,此属房屋建筑结构质量问题,便找到物业,物业声称该社区有十几家住户都有该问题,答应安排时间统一修理。结果几个月过去了,每次下雨漏水,物业都说安排中,3个月后倒是有维修施工人员前来视察和维修但无效,此期间每次下大雨都要通知物业,他们说与开发商沟通安排修理,前前后后来看了几十次,修了十几次,但还是照样漏水,没有效果。一位维修师傅告知是因为当时造房子的时候,施工方抢工,时间仓促,物料短缺就随便盖好完工,所以属于先天不足,后天再补也只能治标不治本的涂涂补补而已。时隔一年多,他们声称保修期5年,快到期,到期不再负责,请问作为业主该如何正确维权?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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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热心网友

      这属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应该有开发商处理:  如果所购房屋未满五年,按国务院相关规定,墙面和屋面漏水保修期为五年,所以开发商有义务保修,漏水的修复是有一定方法的细致活,一般灌浆处理不是处理的理想办法,即使碰巧当时修好了,过一段时间很容易再次出现,按目前你们的情况宜重做防水层。如果开发商修不好,或者不愿意修,按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也就是可以退房。  如果所购房屋已满五年,应动用业主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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