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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房产证必须是卖家本人的名字才可以让卖家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在卖家没有支付完房款我就把房产证过户给卖家去办理公积金会不会有风险?比如付款时间逾期等等的问题?

我要卖一套已经付完按揭款的2手房,房产证是今年办下来的,卖家打算用他的公积金购买我这个套房子。问了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房产证必须是卖家本人的名字才可以让卖家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在卖家没有支付完房款我就把房产证过户给卖家去办理公积金会不会有风险?会存在什么问题?比如付款时间逾期等等的问题?麻烦律师能帮我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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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 热心网友

    当然有风险了,房产证过户给对方,就代表房子是对方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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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一般一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6)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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