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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理论与设计:在稳定计算中,为什么不能应用叠加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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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e 热心网友

    结构稳定问题的分析方法都是针对着外荷载作用下结构存在变形的条件下进行的,此变形应该与所研究结构或构件失稳时出现的变形相对应。由于所研究的结构变形与荷载之间呈非线性关系,因此,首先稳定计算属于几何非线性问题,采用的是二阶分析的方法。这种分析方法与普通结构力学中的内力计算不同。对于静定结构,内力计算与结构的变形元关,属于一阶分析;对于超静定结构,虽然在确定其中多余力的过程中要计及结构变形协调,但是确定多余力之后,是在原来未变形结构的基础上计算各部分的内力的,没有再考虑结构的变形,因此又回复到了一阶分析的方法,计算所得的内力,如拉力、压力、剪力或弯矩都是结构的荷载效应。稳定计算将涉及构件或结构的一系列初始条件,如结构体系、构件的几何长度、连接条件、截面的组成、形状、尺寸和残余应力分布,以及材料性能和外荷载作用等。稳定计算所给出的,不论是屈服荷载还是极限荷载都标志着所计算构件或结构的稳定承载力。其次,普遍用于应力问题的叠加原理,在稳定计算中不能应用。运用叠加原理的杆件或结构,即不存在材料非线性,也不存在几何非线性。而弹性稳定计算并不符合第二个前提,非弹性稳定计算则两个前提都不符合。因此,叠加原理对稳定计算都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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