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房产网 > 沈阳房产问答 > 沈阳其他 > 沈阳法律纠纷 > 按规定是2012的年底交房,逾期交房90天以上按交房款的万分之一赔付给我,卖方开放商协议只给一年半违约金不到3000元

按规定是2012的年底交房,逾期交房90天以上按交房款的万分之一赔付给我,卖方开放商协议只给一年半违约金不到3000元

2012在沈阳**买的房子,按规定是2012的年底交房,到现在今年2014年6月19号才交房,按合同规定,逾期交房90天以上按交房款的万分之一赔付给我,结果,卖方开放商协议只给一年半违约金不到3000元,此类问题怎么解决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5****6 热心网友

    开发商迟延交房导致购房者具体损失的计算问题,《解释》第17条做出了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因此,一般而言租金损失即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买房者可得利益的损失。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