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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百家湖国际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为南京利源集团。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商品房外窗为双层——南京

我在百家湖国际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为南京利源集团。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商品房外窗为双层玻璃,并做断桥隔热处理。 实际交房时,开发商并未履行此条规定,未对外窗双层玻璃进行断桥隔热处理。因此,我拒绝收房。 自正式通知收房至今已两月有余,对此问题的处理,开发商均以公司正在研究解决方案为由进行拖延。 如果现在收房,我担心此项问题就此不能得到解决;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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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魁 经纪人

    这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您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解决后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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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紫 经纪人

    这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您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解决后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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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紫 经纪人

    好,这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您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解决后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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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 热心网友

    你好,这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如果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您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解决后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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