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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是5000.今天突然接到房产证上的业主打电话说他没有租我房。我当初和那女的签了租房合同。是不是都能成为对我有利的证据?

我在7月1日租的放。年租是5000.今天突然接到房产证上的业主打电话说他没有租我房。说是他女朋友租我的。说他们已经分手。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现在让我搬出去。也不承担我交付的租金。我当初和那女的签了租房合同。合同上都是签的户主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还有我手上也有当初户主当初购买房屋的合同。上面留的电话都是和我租房的电话是一样的。这些是不是都能成为对我有利的证据?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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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璨 经纪人

    二房东租房,先和房东沟通,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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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应飞 经纪人

    有力的证据 如果业主强行让你搬走不赔偿你这边损失 可以走司法程序,如果当时签合同有代签协议那你这边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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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7 热心网友

    过户住房是依据住房的评估价格,住房面积,该住房持有时间,买卖双方当事人持有住房情况,该住房性质,等因数来决定过户税费。 规定过户住房需要交纳住房评估费用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加纳过户税费, 印花税是万分之5, 卖家持住房满2年的,过户可以免5%增值税。 卖家是满5唯一住房的,过户再免个税1%, 手续费交纳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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