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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过户所需缴纳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现在买方提出个人所得税要卖方支付。请问到底该由谁支付?

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过户所需缴纳税费全部由买方承担”。现在买方提出个人所得税要卖方支付。请问到底该由谁支付?谢谢专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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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1 热心网友

    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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