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迟迟不给赔偿怎么不办,是不是在30个工作日之内没有进行维权的话就属于自动放弃,和公司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么?

迟迟不给赔偿怎么不办,是不是在30个工作日之内没有进行维权的话就属于自动放弃,和公司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么?

公司解除合同,迟迟不给赔偿怎么不办,还有就是,是不是在30个工作日之内没有进行维权的话就属于自动放弃,和公司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么?这个说法对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d****8 热心网友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