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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2013年离婚,于2009年共同购买、组合贷款买的唯一住房现通过办理手续已在其名下。这套房屋之前曾共同购——南京

我与妻子2013年离婚,于2009年共同购买、组合贷款买的唯一住房现通过办理手续已在其名下。这套房屋之前曾共同购买、组合贷款买了一套50平米房屋(2008年出售)。两次购房合同上虽有我的名字,但公积金、商业均是妻子的。我本人名下没有任何房产,现在想购买一套商品房。请问:我还能办理商业贷款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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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7 热心网友

    您好,只要目前您的名下无房,也没有做过贷款,就可以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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