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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政府引进房地产开发商做步行街而被拆迁。没对土地进行补偿(我家有国有土地证)但必须按国务院305号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结清产权调换的价差

我家一栋二层房子(砖混结构楼龄14年)位于城区中心,去年因政府引进房地产开发商做步行街而被拆迁。但我们在政府的施压下开发商只按建筑面积补偿了原地回迁房,而且说我家的是砖混结构二层补偿面积按2平方换1平方(合同签订今年5月交房),没对土地进行补偿(我家有国有土地证)。在广东省颁发了纠正城市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通知后,我去找政府和开发商讨回被侵害的利益,他们昨天答复说1:1可以,但必须按国务院305号文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结清产权调换的价差,拟定的方案是我的房价为320元平方,开发商房价为798元平方,我两层房子共152平方按原面积回迁还要补7万多元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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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及停产停业损失费等。其补偿方式包括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对此,如果有不合理的情况,建议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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